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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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带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30日 阅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加强带值班工作的文件要求和学校《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上级和学校在防疫期间的工作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员工和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确保国庆节放假期间学校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现就近期带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安排

10月1日至7日放假,全校停课。

10月8日上课,教职工上班。

10月9日至10日公休,课程照常进行。

二、管理服务工作要求

1.10月1日至10月7日,各单位每日要安排至少1位工作人员在岗值班,值班时间为9:00-17:00。同时各单位每日要明确1位带班领导,带班时间9:00-次日9:00,其中9:00-17:00要求带班领导在校在岗,其它时段在京并保持手机畅通。

2.各单位应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要建立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严控师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

3.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理,并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原则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防疫相关工作信息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正常执行。

4.全校各单位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专项工作组及工作专班要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疫情形势、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继续做好防疫工作,及时调整具体措施。师生员工要切实注意做好自我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管理好所在场所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同时注意其他安全隐患,确保校园与人身安全。

5.请各单位于9月28日(星期二)12:00前,将带值班计划公布在本单位网站,并登录校内门户,在“办事大厅—值班报备”系统中报备本单位值班信息。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电话联系督查室62750985、62751201咨询。

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可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单位情况自行做好国庆节期间工作安排,并报督查室备案。

督查室电话:62751201,62751301;传真:62751207。



党办校办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