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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扎实、有序、创造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发布日期:2006年08月18日 阅读次数: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阶段中,本着促进医院规范化管理和规范化发展的思路,工作扎实有序,敢于创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服务工作的良好运行和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严格规定自查自纠步骤和范围
    人民医院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自查自纠阶段的步骤和要求:一是科室主任、支部书记及护士长组成自查核心小组;二是按照人民医院自制的自查表的要求,制定出自查范围及计划;三是进行全科动员,让每个职工了解过程,参与自查过程;四是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提出整改计划并汇总及上报院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五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规范及行之有效的制约制度。
同时确定重点的自查部门为:基建处、总务处、设备处、药剂科及其它行政处室、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自查的范围按照工作人员和机构进行划分。其中医院有关工作人员的自查自纠范围为: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包括行政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药品、医用设备耗材采购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与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与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机构(包括处室及医技及临床科室)自查自纠的范围为:接受药品(包括临床试用药—药物临床试验)、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与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机构内部分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二、制定自查自纠调查表,坚持及时纠偏
    为了保证自查自纠的深入落实,人民医院根据其上级主管单位制定的自查自纠调查表,结合对本院实际情况的调研,制定了两种不同的自查自纠情况表,分别适用于临床、医技科室和行政职能处室。该调查表不仅仅针对治理商业贿赂,同时,将潜在的、可能影响经济运营的不规范行为纳入调查内容中。人民医院将调查表置于医院内部网中,通过信息系统控制,使每份调查表必须在填写完全后才能提交上传,保证调查表的逐项填写。
该院特别强调对各个层面发现问题的及时纠偏,一方面,整理近几年各种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对照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的各项指标,不断督察,不断解决,不断完善。特别是针对2004年国家审计署对该院进行财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逐项疏理、分类、落实、解决,并将其中的主要问题融入到总体工作的自查自纠中。
    三、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人民医院针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细化工作措施,铲除不正当交易行为孳生的土壤。
药品采购历来是医院经济运行中的重点。该院针对药品购、销、存的管理环节,制定了新药引进有关规定、新药购入审批程序、药品采购工作制度、药剂科药品管理制度、临床科室药品管理制度、药品召回制度、药品调价流程等22项制度。制度完备且具有可操作性,比如新药购入审批程序规定,在监察室的监督下药事委员对新药采取评分、论证、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经药事委员会讨论同意购进的新药,经主管院长签字后,由药剂科负责采购,从而有效防范药品购进环节可能出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在长效机制的建设方面,该院成立了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设备招标委员会、医学伦理委员会乃至伙食管理委员会等决策咨询委员会,将委员会工作纳入医院管理层面。同时,根据各委员会的章程,对于信息化建设、重大诊断仪器的购置决定还聘请了院外专家加以论证,做到了行业管理、专家治院,从根本上避免了盲目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