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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案例教育 促进医院管理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12日 阅读次数:

  

——对利用石巧玲特大贪污案进行警示教育情况的检查

  根据常务副校长、医学部主任韩启德指示, 2002年4月医学部党政联合下发《关于对利用石巧玲特大贪污案开展警示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5月中旬至6月中旬,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焕章同志带队,由纪委、监察室、两办、医院管理处、计划财务处负责同志组成检查组,采取医院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汇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临床医院自2001年9月以来开展的石巧玲案警示教育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开展警示教育情况;财务管理形式、经验、制度建设等情况;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情况;设备购置费报账等有关问题。从检查看这次警示教育达到了预期目的。
一、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
  各医院对警示教育工作极为重视,按照医学部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在院长办公会上进行认真研究,在科主任及中层干部会上进行动员。有的医院要求党员以支部为单位,过一次组织生活,提高对案例教育活动的认识。还有的结合本院正反两方面事例在职工中进行教育。
  抓住重点,搞好自查。各医院先后举办警示教育学习班,对管钱管物的重点部门提出搞好自查,堵塞漏洞,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院领导与各重点部门一起研究如何搞好警示教育。第三医院要求有关部门将自查结果在处长办公会汇报,纪检监察部门抽查自查情况,自查和抽查结果以简报形式通报全院。
  进行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石巧玲案件,各医院进一步认识到财务人员队伍建设与医院财务管理密切相关,举办了财务人员学习班。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促进管理
  从检查看,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不仅是教育的过程,也是完善制度,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工作的过程。
(一)加强制度建设。警示教育中,各医院在制度修订与完善方面做了大量细致、深入的工作。完善了医院领导经济管理责任和财务工作检查制度;健全了财务人员责任与岗位交流及票据管理等制度。各医院还根据各自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制度。
(二)加强收费、退费管理。警示教育中,各医院对收费、退费的各个环节进行了检查,并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人民医院将每天急诊收款留下一定数量的余款,改为给每个收款员800元备用金,保证了当天收费全部上交;肿瘤医院加强住院病人财务管理,实行计算机与手工记账相互核对。
(三)加强科室自管资金管理。人民医院将各科室全部自管资金纳入院财务管理;第三医院各科室2001年年底后的自管资金由院财务代管。这种管理不但保证了科室自管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也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透明度和管理力度。
(四)加强采购及报账管理。人民医院制定了《高值消耗品管理办法》,加强了采购、保管、使用各环节的管理;三院在采购中坚持价格谈判三人共同进行、定价由主管部门集体讨论决定、库管员不允许采购、供应科实行轮岗等办法管理。
(五)加强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第三医院在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制定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工程首次预付款比例最高不超过合同的30%;工程竣工验收未审计期间,预留款项不低于合同款的30%;质量保证金额不低于审计决算额的5%。对施工中的变更洽商实行签字制度。
(六)加强价格管理。各医院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采取多种方式公布药品和医疗价格,做到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第三医院、口腔医院在科室设有物价监督员;人民医院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规定,点名手术费按规定的基本手术费的50%收取。
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一)内部制约机制不健全。有的医院夜班收费使用一枚公共章,造成有的人盖章不交费,问题发现后无法追查。
(二)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医院在一般药品管理方面,制度不建全,管理力度不够;有的医院这方面出现问题,由于管理不完善,原因一时难以查清。
(三)监督力度有待加强。有的医院低值易耗品由科室直接采购,管理部门无法监督;有的医院财务管理不够集中,一些部门的财务未能纳入医院财务。
四、几点建议:
(一)认真总结,适时交流。各医院在加强经营与管理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有不少值得相互借鉴的经验,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请有一定经验或做得较好的单位介绍他们的做法,供其他医院参考。
(二)注意增强医院领导经济责任和会计责任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我们应组织医院领导经济责任、会计知识学习,为他们增强经济管理能力创造条件。
(三)加强财务和审计人员队伍建设。医学部要加强财务、审计人员培训,完善这些同志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为各医院增强财务与审计监督管理力度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