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首页»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高校圣地不容腐败玷污(之二)

发布日期:2006年04月10日 阅读次数:

  
    两个博士是法盲
    “法律意识淡薄”等话语常常出现在职务犯罪人员的“忏悔”中,听多了会让人怀疑他们的忏悔程度。然而,记者听到的一些高校腐败者对法律的无知,更是到了瞠目结舌的地步。
    程捷,博士,中国计量学院教务处原处长,曾担任该校信号与信息处理学科负责人,发表了多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论文,30多岁就晋升为教授。他因贪污教材回扣款13.5万元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中国计量学院监察室负责人对这起案件进行剖析时,援引了程捷本人对其犯罪原因的分析,第一条就是法律教育缺失。程捷交代,整个学生时代,学理工的他一直没有受到过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以后,学校也没有对教职员工进行过系统的法制教育。在他的记忆中,这么多年学校仅组织过两次法制教育,但他只是签个到就走了,没有在思想上引起重视。“那时候觉得贪污受贿、职务犯罪,离我很远很远。”程捷说。
    另外一个跌落职务犯罪泥淖的博士——浙江林学院图书馆原馆长胡坚强,更是一个十足的法盲。2003年10月29日,胡坚强利用职务之便,以“参加图书博览会预支款”名义从学院财务处支取8万元现金,用于个人购房。2004年2月9日,胡坚强把这笔款还回。当临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找到他时,他竟说:“我只不过借用一下,钱已经还了,有什么罪?!”当检察官把《刑法》翻给他看时,他坦承自己读的书不少,就是没有读过一本法律书。
    与胡坚强、程捷等高学历人员一样疏于法律学习的,还有只有高中文化的浙江林学院科教服务部原经理赖斌。2001年至2004年间,在教材采购过程中,赖斌收受教材回扣款共计38万余元,除支付他人6.5万余元外,其余款项均占为己有。检察机关传唤他时,他否认犯罪,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根本没有意识到收受教材回扣是犯罪。他说:“这种钱是我们这一行的行规,人家都在拿,怎么跟犯罪搭界呢?”正是对法律的无知,赖斌从一开始被动接受97.6元到后来主动和对方谈回扣率,一次性收受6.4万余元。2005年底,赖斌被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摘编自2006年03月21日《检察日报》) (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