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首页»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医学部召开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

发布日期:2006年08月17日 阅读次数:

  

     7月17日下午,医学部召开机关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北大纪委副书记、医学部纪委副书记孔凡红同志对医学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第一阶段进行了小结,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工作部署。
    一、治理工作重点。医学部按照北京大学、教育部的要求,以教材、教辅、图书的编审、印刷、发行、选用、购销为重点,并在教学仪器设备、大宗物资、医药购销,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经销领域等方面,认真检查、清理和纠正以各种名义给予和收受“回扣”、“手续费”及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对单位帐外暗中收受财物私存私分的问题也要予以彻底清理。
各单位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时,要认真清理教材图书、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修订或废止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相一致的规定。
    二、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监督检查
医学部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等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的基本要求:坚持以教育为主,作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在思想认识上都有收获和提高;坚持自查自纠并重,作到边学习,边自查,边整改;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把握政策,分类处理问题;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二)自查自纠主要环节:
    第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学习与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要通过法律法规学习,了解和掌握政策界限。
    第二,认真组织本单位查找突出问题。对2001年-2006年以来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包括个人和单位),时间节点9月30日。
    第三,整改工作。对查出的问题与隐患进行梳理,针对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第四,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第五,要将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收受的财物和放在法定帐外的资金上交计财处。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报告,对构成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肃认真查处。同时,要严格掌握政策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分处理。对能主动认识和改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三、几点要求
    1、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要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对治理工作要负总责,切实作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和工作到位。
    2、各单位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营造良好的自查自纠舆论氛围。
    3、9月30日之前,各单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上报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4、11月中旬,各单位将整改情况上报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5、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有问题要及时沟通,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严格把握政策。要以促进医学部发展为最终目的,要以保持医学部正常工作秩序,促进教职工医护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为前提,努力作好治理商业贿赂这一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