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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工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12日 阅读次数:

   一、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主要任务和要求:
1、针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目标,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
2、明确牵头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工作职责,组织好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的协调配合。重点抓好“权钱人”等管理部门和有业务处置权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干部任期届满考核、聘任和医院、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做好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按照《北京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党发[2002]43号)的规定,认真实施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主管领导:郭岩,马焕章
二、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主要任务和要求:
1、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医学部宣传工作的大格局,采取综合措施,整合各种资源,发挥整体效能。
2、结合在全校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意识和纪律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把学习教育和完善纪律规定、严肃党纪结合起来。
3、组织好以“求真务实、勤政为民”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
4、积极开展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
5、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宣传部
协办单位:组织部
主管领导:郭岩、马焕章、李文胜
三、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主要任务和要求:
1、严格遵守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2、按照要求作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半年一次的收入申报工作。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时如实申报个人收入情况,不得无故拖延申报。党委组织部作好申报情况的汇总分析工作。
3、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4、继续作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国内外交往活动中收受礼品登记、上交工作。各二级单位每年向医学部两办报告一次礼品登记、上交、处理情况。
5、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组织部、部两办、国合处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
主管领导:郭岩、马焕章
四、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的管理工作
主要任务和要求:
作好处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访问(含学术会议、考察、进修、讲学)的统筹协调,规范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程序,禁止变相出国(境)旅游,保证部务、院务正常有序运行。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或延长在国(境)外时间,由批准单位抄报组织部备案。
牵头单位:国际合作处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部两办
主管领导:柯杨、郭岩
五、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关于严格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若干规定》开好今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发扬党内民主,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按照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要求,以加强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为目的,对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十个问题”和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查自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医学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参加一至两个二级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
主管领导:郭岩、马焕章
六、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
主要任务和要求:
结合部机关干部任期届满考核、聘任和机构调整,进行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工作状况的调查研究,为改善和加强干部管理提供依据。
针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督促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廉政勤政、尽职尽责,提高工作效率。
牵头单位:组织部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
主管领导:郭岩、马焕章
七、治理乱收费
主要任务和要求:
严格按照财政部财税[2004]39号和北医[2003]部字270号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项收费纳入医学部统一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截留,私设小金库,对违规者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计财处
协办单位:各学院、有关职能部处、监察室
主管领导:刘玉村、闫敏、马焕章
八、防止招生考试、录取中的不正之风
主要任务和要求:
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严格招生考试纪律,进一步规范考场、考试、阅卷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工作监督检查的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招生考试、录取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教育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处
协办单位:监察室
主管领导:刘玉村、马焕章
九、 纠建并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进一步强化院长和主管院长抓医德医风的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医院目标管理,将业务管理与行风建设两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2、加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厉查处规避招标、破坏招标的行为及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中收取回扣等行为。
3、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在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对顶风违纪、以身试法者,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医院管理处、各医院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各医院医务处、纪检监察
主管领导:魏丽惠、马焕章、王杉
十、加强学术道德教育
主要任务和要求:
执行《北京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加强学术道德教育,规范学术行为,纠正学术上的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人事处、科研处
协办单位:有关部处
主管领导:柯杨
十一、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主要任务和要求:
1、着力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教育形象、危害教育改革发展的案件,尤其是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招生、考试、办班、收费和企业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重点查处处级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的案件。
2、发挥办案的治本作用。研究和剖析典型案件的发案原因,总结教训,查找体制、机制、制度以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完善制度,改进管理。
3、坚持办案责任制。加强案件审理,提高办案质量。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
协办单位:审计室、计财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主管领导:马焕章
十二、加强党内监督
主要任务和要求:
1、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实现党内监督的制度化、程序化,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健全“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推进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戒勉谈话制度。
4、完善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和信访制度,实现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
牵头单位:纪委、部两办
协办单位:组织部
主管领导:柯杨、郭岩、马焕章、李鹰
十三、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
主要任务和要求:
按照《北京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学校制定的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加强对处级领导干部离任和班子换届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处理。
牵头单位:审计室
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室
主管领导:郭岩、李鹰
十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主要任务和要求:
结合机关干部任期届满考聘工作,完善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的考核、考察和公示、集体讨论、票决等制度;加强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管理、监督。
认真执行《北京大学医学部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对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牵头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室
主管领导:柯扬、郭岩
十五、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
主要任务和要求:
坚持“严格、透明、公平、效益、服务”的方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财务监管力度,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继续清理二级单位违规私设银行帐户,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往来合法、安全。
牵头单位:计财处
协办单位:审计室、监察室
主管领导:闫敏
十六、加强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的管理与监督
主要任务和要求:
严格执行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在基本建设中实施“阳光工程”的意见》、《北京大学医学部本部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北医[2003]部字47号),进一步完善基建工程项目招标、大宗物资和仪器设备采购等制度,及时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防止个人干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等问题;坚决制止规避招标、投标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等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协办单位:计财处、审计室、监察室
主管领导:柯扬、史录文
十七、 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
主要任务和要求: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利用北大和医学部品牌办企业和搞经营活动的情况,完善无形资产管理规则。
牵头单位:计财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产业办公室
协办单位:审计室、产业党总支
主管领导:柯扬、李鹰、闫敏
十八、规范办班、办学行为,维护学校声誉
主要任务和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利用北大、医学部品牌和资源办班、办学。按照北京大学党委的要求,有关单位要进行专项清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办班、办学行为,对乱办班、乱收费,影响学校声誉的事件,要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牵头单位:教育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处、网络学院
协办单位:计财处、各学院办公室
主管领导:刘玉村、闫敏
十九、继续推进部务、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
主要任务和要求:
医学部部务公开工作由部务会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部两办牵头组织实施,工会、监察室负责监督。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部两办
协办单位:工会、监察室、职能部处、各院
     主管领导:柯扬、马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