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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3日 阅读次数:

  

      山东省纪委日前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齐鲁师范学院违规超标配备使用公车,接受合作单位安排公款游览,省纪委给予时任山东教育学院(现齐鲁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刘步俊、齐鲁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尹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并责令退回应由个人承担的游览费用,违规车辆按规定处理。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要求合作单位捐赠并违规使用超标车、未经审批组织出国(境),省纪委给予学院党委书记狄保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院长宋德利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车辆按规定处理。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违规使用办公经费和工会经费发放购物卡、物品,稽查局局长田宜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回违规发放的购物卡和物品费用。

  山东省贸促会调解中心违规发放礼品,调解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王京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回违规发放礼品的费用。

  山东省滨海公安局离退休干部管理科借调人员吴建辉违规驾驶警车、公车私用,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有监管责任的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科长曲庆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稽查大队大队长梁亮公款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被责令承担宴请费用。

  枣庄市薛城区人口计生局元旦期间违规发放挂历,局长李继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平原县职业中专学校校长王金东为其女儿大操大办婚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礼金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不放,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