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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时机 把握政策 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医学部日前召开了中层领导干部会议,对前一阶段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小结,同时,根据北京市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对下一步继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了安排,提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各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领导班子和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要求,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步骤、按计划地顺利开展。
(一)坚持将学习宣传教育贯彻始终
各医院认真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如知识问答,专题讲座,法律法规讲座,警示教育,演讲比赛,编辑学习材料等,基本上作到了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教育,人人提高思想认识,教育覆盖面基本达到100%。同时做好重点科室、重点人员的教育。
(二)采取各种措施,推进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北京市卫生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7月至9月3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医院及时召开自查自纠动员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对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重点人员进行了个别谈话,反复讲明政策,特别是对特殊政策做了详细的说明,使有问题的同志找到纪委说清问题,将钱款上缴到专项帐号,得到了解脱。
当然个别人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没有抓住有利时机,利用特殊政策保护自己,仍抱有侥幸心理,错过了好机会,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拘留。
(三)坚持边查边改,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建设
各医院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管理,制定、修订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新的问题出现,同时在积极探索长效机制的建设,如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推行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轮岗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大型仪器设备、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招标制度,严格工程建设修缮项目招标制度等。
二、案件查处工作
卫生部纪检组长李熙在10月16日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高层论坛上通报:根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8月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和工商、卫生行政等部门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90件,涉案单位623个,涉案人员1160人,涉案金额5701万元。
各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形成办案合力。现有2人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拘留,其中1人取保候审。
三、
抓住时机、把握政策,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医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及首都卫生系统案件通报会的领导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把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北京市根据首都卫生系统的实际,将自查自纠的时间顺延到11月30日,同时对医务人员的特殊政策也顺延到11月30日,这个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视和支持,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医务人员的关心和爱护。对这个特殊政策要进行广泛和深入的宣传教育,学会用政策保护自己,争取有更多的同志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讲清问题,将钱款上缴,从而得到解脱。
(二)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坚持教育大多数,解脱大多数,惩处极少数;坚持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建立长效机制三项工作整体推进;坚持既要扎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又要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护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切实加强对重点科室和重点人员的帮教工作。各医院要从爱护队伍、关心医务人员出发,切实把对重点科室和重点人员的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做好领导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政策说清讲透,耐心细致做好重点岗位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特别是卫生局点的科室,要与科主任进行严肃谈话,提高认识。通过谈话教育,这些同志,主动交代问题的,仍然视为自查自纠,仍然适用卫生部的特殊政策,不再追究相关责任,但是,如果经过重点帮助,仍然拒不自查自纠的,问题暴露了,就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
(四)各医院及科室的“小金库”,要继续清理。科室收受回扣,不上缴,构成单位受贿罪,要追究相关领导的刑事责任。
(五)加大查处案件力度,查处极少数严重的违法违纪人员,是深刻的警示教育,同时也有利于查找体制机制管理方面的漏洞,发挥治本功能,为长效机制建设奠定基础、拓宽思路。
(六)大力加强长效机制的建设。长效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进行整体规划,分类研究,分步实施,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卫生部将陆续出台一些制度规定,我们要在大框架下做好我们的制度建设。
四、对前一段的工作要进行分析总结,对问题进行梳理,查找前一段工作的薄弱环节,力争把下一步工作做的更好,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医学部治贿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