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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12日 阅读次数:

  

李玉赋

  “官贪则政危,官廉则政举。”惩贪兴廉,整肃吏治,是国家兴亡之所系,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了这一点。党的十六大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反腐败斗争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大环境中来认识和对待,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从战略的高度提出和解决问题,在巩固治标成果并继续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把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务必取得新的进展。
  反腐败抓源头是中央确定的重要指导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实行了强有力的领导。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五大明确要求反腐败斗争必须进行综合治理,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在继续下大气力惩处腐败的同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更好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党中央这些重大的战略思考和工作部署,对于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确保反腐败斗争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不断推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反腐败抓源头是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既反映了我们党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即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又反映了反腐败斗争发展的特殊规律,即从治标入手,进而提出治本的任务,通过标本兼治、渐次推进,最终解决深层次问题。“浊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不可得矣”。反腐败斗争要取得成功,亦必须遵循这一规律。所以,逐步加大抓源头的力度,是建立在我们对反腐败斗争整体发展态势的科学判断之上的,反映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不断加强这项工作,是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认识深化、实践发展的必然结果。
  反腐败抓源头是更好地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客观需要。我国社会现阶段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就决定了经济建设是全党全国的中心任务,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反腐倡廉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政治保证。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们适时地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反腐败抓源头要实现的主要目标,就是通过创新体制和完善法律,不断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从根本上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提供制度基础和政治保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适应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完善国家公务人员的道德和行为规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反腐败抓源头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手段。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生活的复杂化,使腐败的成因和表现形式越来越复杂多变,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综合性、整体性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一种腐败现象的治理,往往需要多方位展开,各种措施综合运用才能奏效。在腐败问题发生的复杂原因中,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深层次因素带有根本性,只有抓住这个根本问题,通过改革创新,才能减少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机率,降低反腐败的成本,增加搞腐败的风险,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扬汤止沸,弗如灭火去薪”。抓源头,就是用釜底抽薪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举措,解决了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消极腐败问题,反腐败斗争已经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上来。我们要在此基础上,加大力度,乘势而进,不失时机地把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为了更有成效地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其一,围绕改革和发展的进程来进行。要正确处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决策和措施之中,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要把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对策统一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上来,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找准政治与经济的结合点,使之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保证改革和发展各项重大决策、措施的落实。坚持这样做,就能更好地贯彻和体现党中央关于使反腐败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协调发展、同步推进的战略意图。
其二,形成整体抓的格局。要依靠党委、政府统一抓,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涉及面宽,情况复杂,必须由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在整体推进中抓住和突破重点问题,循序渐进。各项抓源头工作要协调动作,通过交互作用形成合力。业务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结合职能和业务特点,找准部门和行业的腐败源头,有针对性地研究并提出预防和治理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民主施政和科学理政。
其三,勇于改革创新。改革是反腐倡廉的必由之路,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要搞好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勇于探索,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中解放出来,坚持用发展的理论、发展的观点看待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用发展的眼光和与时俱进的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严肃执纪的问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判断各项工作的是非得失,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探索拒腐防变和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新举措和新制度。要注意通过改革和完善分配制度,规范党政机关福利待遇,解决不同部门公务人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建立相应的利益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以此调整和规范行为取向。还要通过提高科技含量,增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效果,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善于运用网络、信息等技术为抓源头工作提供科技支持。
其四,着力从关键环节切入。要抓住新旧体制转换中权力运行方面易出现失控的薄弱环节,重点从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等关键环节切入,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在从决策到执行等各个环节上,都要贯彻廉政和勤政的要求。要注意将外部监督与内部制约结合起来,重在建立并形成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同时要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各级政府施政过程的监督,促进民主施政和科学理政,使从严治党的途径和成效,更多地体现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上。
其五,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要综合运用治标与治本这两手来遏制腐败。治标与治本,是反腐败斗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有机地统一于反腐败斗争的进程中。从严治标,才能为治本提供基础,增加动力;着力治本,才能巩固治标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腐败结果的治理,从严惩治已经出现的腐败问题,遏制其蔓延的势头,努力将腐败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另一方面,要强化对腐败源头的治理,充分运用经济、政治、文化、法律和纪律等手段进行综合整治。既要对已经出现的问题一个一个地解决,又要着眼于全局  和长远,进行通盘谋划和系统改造,以收到标本兼治的整体效应。
其六,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要把工作思路由亡羊补牢调整到未雨绸缪上来,着眼教育,立足防范,见微知著,关口前移。要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执政与廉洁从政相统一,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要实现廉政建设法制化,逐步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比较健全的廉政建设法律体系,既要坚持“以德治权”、“以权制权”,更要注重“以法制权”。同时,要通过法制教育,培养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从政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制定有关法律和法规,出台重大的改革政策和措施,要周密论证,把预防腐败寓于决策和立法之中。抓源头的一个重要理念和途径,就是必须用法律和制度筑起有效防范的堤坝,使我们的工作更加主动,更有成效。
(作者:监察部副部长 摘自《求是》2003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