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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新思路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12日 阅读次数:

  

王寿亭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联系实际,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新思路。
一、深化改革,创新体制,牢固构筑抵御腐败的制度防线
  长期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体制中存在的弊端是腐败现象得以产生的深层原因,也是腐败分子赖以寄生的温床。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必须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构筑抵御腐败的制度防线。这些年来,江苏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总的要求是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改革行政审批方式,有力遏制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二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会计委派制正在向县市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延伸,并衍生出会计结算中心等多种新形式;预算外资金在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近年来又被纳入了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去年已在省级机关全面实行。这些改革措施对锻造“透明财政”、防止资金运作上的腐败行为起到了很大作用。三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普遍实行了任前公示制,并逐步扩大公选、竞岗范围。票决制也正在推开。各地还广泛推行了任职试用制、诫勉制、回避制、轮岗交流制等。这些做法,既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又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得到落实,使买官卖官等行为逐步失去市场。
  民主与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去年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省委制定了《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对党内生活作出规范。各地也相继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涉及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并不断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创新措施得到广泛运用。将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推向市场,为经济主体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是我省反腐败治本工作的又一亮点。江苏省在全国较早推行了工程建设领域公开招投标制,使这个领域腐败案件多发易发态势迅速得以扭转。近年来,又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为基本得到规范。同时,还将这些做法延伸到土地批租、医药购销、机电产品设备采购等领域,也收到了很好效果。
二、深入宣传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舆论宣传教育对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必须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反腐败宣传教育要纳入大宣传、大教育、大文化的总体部署。我们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够保持一身正气,远离腐败,拒绝腐败。
  近些年来,江苏反腐倡廉的大教育格局已初步形成。去年以来,各地广泛开展“三个代表”学教活动,不仅使干部受到教育、群众得到实惠、组织得到加强,而且坚定了广大干部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省纪委还连续7年会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主题教育活动。不少地方还通过建立廉政教育基地、开办“行风热线”、新辟廉政网络等方式,不断拓展教育空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探索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问题的新思路
  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当前,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十六大强调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国 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如果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不能尽快建立和完善,就会诱发和产生新的腐败现象。20世纪80年代与90年代,我国在价格双轨制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措施出台时,都曾出现过这种情况。因此,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制约机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党的十六大提出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为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突出强调了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根据十六大的新部署,结合江苏实际,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在整体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中主攻重点、难点,不断取得新突破。在整体推进行政审批、财务管理和干部人事制度三项制度改革的同时,要主抓重点、突破难点。在围绕“管好权”问题上,要在保留项目的审批环节上切实解决好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把研究和制定内部审批程序提上议事日程,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在此基础上,要把审批改革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等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中去。在围绕“管好钱”的问题上,要在扩大政府采购总量和范围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其中包括合理确定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投标的“门槛”等。特别要加快推进招投标采购的执行与管理的职能分离。在强化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要着重研究和解决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加强管理的问题。在围绕“管好人”的问题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特别是权力使用过程的监督,并解决怎样监督的问题。
  更加重视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政治热情,必须发扬民主,使群众敢于讲真话;必须办事公开,使群众在获得充分知情权的基础上能够实施有效的监督。根据十六大精神,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要以党内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特别要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开的范围要由乡镇、县区层面逐步向市、省层面推开,使其成为各级政府机关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把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反腐败两道防线坚不可摧。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极其复杂,产生腐败的源头也不是单一的。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和思维都要具有整体意识,全面剖析腐败产生的思想根源和体制原因。既要剖析腐败的主观原因,更要分析其背后的客观原因,尤其是体制方面的原因,从而找出漏洞,加以弥补。在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思想教育,切忌源头治理工作的简单化、片面性。
  有针对性地把治标成果延伸转化为治本措施,拓宽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路子。在深入推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同时,必须一刻也不放松查案、办案。在这个问题上,要充分认识到查办案件既是治标的重要手段,也有治本的重要功能,是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体现。治标与治本不能截然分开。江苏这些年在反腐败斗争中提出的一些重大措施,如建立会计委派制、实施收支两条线、推动干部提拔任用公示制等,都是在查办大量案件的基础上,才逐步得以概括、形成和推开。实践证明,这不仅使源头治理的各项措施更具有针对性,而且也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源头治理的领域和渠道。
      (作者: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摘自《求是》2003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