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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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风要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张家良
要把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纠风工作要体现“三个代表”要求,就必须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来展开。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和牢牢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确定纠风专项治理项目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因素:第一,带有明显的行业特点,是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第二,阻碍和干扰依法行政,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第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上述问题紧抓不放,逐一解决,以实际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强调,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从改革入手,深化纠风工作。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少数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现象;“红包礼金”问题禁而不止,有所反弹;“三乱”现象仍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特别是教育乱收费、医疗收费过高的问题比较突出;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枉法裁判等。这些问题大都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和愤慨,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甚至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我们只有紧紧抓住这些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力气加以解决,并以此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才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要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贯穿到纠风工作的各个环节。首先,要努力营造群众参与纠风工作的氛围。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正当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增强参与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意识,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依靠新闻媒体及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施加舆论压力。扩大社会关注面,促使部门和行业认真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其次,要不断拓宽群众参与纠风工作的渠道。建立健全方便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聘请行风监督员并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通过他们随时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大力推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规范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和方式,拓宽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推行重大决策民主听证和干部任前公示,拓宽群众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渠道。再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参与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参与机制方面,通过依法有序地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让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在激励机制方面,设立奖励基金,建立奖励制度,对支持和参与纠风工作且有突出贡献的群众,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鼓励。还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以打击报复、威胁和恐吓等手段阻挠群众反映问题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分别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纠风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以什么作为衡量尺度的问题,实质上也是为什么人的问题。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决定了纠风工作必须以群众是否满意为衡量尺度。让群众满意,就需要我们经常深入基层、深人群众、深入实际,了解群众对纠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群众的意愿改进我们的工作。让群众满意,就需要群众对纠风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价,只有让群众拥有评价权,才能使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只有让群众成为评议行风的主体,才能确保我们在抓纠风工作时,时刻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挂在心上,也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此,要重视和发挥群众评议行风的作用,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评范围,利用问卷测评、热线举报、网上评议、召开听评会等多种途径,方便群众参与和质询,将群众评议列为行风评议的日常工作,保证评价的持续有效。要尊重群众的评判,评议结果要由群众说了算,并建立评议结果运用机制,对评议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或引咎辞职制度。
(《中国纪检监察报》2003年10月31日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