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

首页» 理论学习

理论学习

以求真务实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12日 阅读次数:

  

刘峰岩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极端重要性,要求全党同志紧密结合加强和改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坚持做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团结一心、踏实苦干。这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党根据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承担的历史使命,结合反腐倡廉的实际,以马克思主义探索真理的巨大勇气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科学态度,坚持继承和发展的统一,积极探索党的建设、政权建设以及反腐倡廉的规律,形成和发展了党的反腐倡廉理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中国革命的实际和党的中心任务,把党的建设作为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之一,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形成了党的三大作风,要求全党坚持“两个务必”。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针对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腐败现象可能出现高发多发的形势,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重要论断,强调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深化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出发,提出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调领导干部要为民、务实、清廉,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强调群众利益无小事,把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切实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在不同历史时期,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发展进程中始终贯穿着求真务实的精神,闪烁着求真务实的光芒。
  我们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坚持求真务实精神,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面对深刻变化的国内外形势以及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求真务实精神,确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逐步探索出一条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路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宏伟目标的要求,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三项工作格局来全面部署反腐败斗争,既从严治标,又加大治本的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实践充分证明,求真务实是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是我们党与时俱进推动反腐倡廉实践的必然要求。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适应党和国家政权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求真务实精神,与时俱进地开展工作,就能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
  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报告明确提出:“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抓紧解决反腐倡廉的重大问题,抓紧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紧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重要保证。”做好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关键是要把求真务实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做到不断求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之真,务将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改革开放全过程之实;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之真,务与时俱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之实;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之真,务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之实;求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之真,务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实。按照既要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要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既要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又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指导原则,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完成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也是一项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坚决抓好抓实的硬任务。面对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我们必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在继续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的同时,要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只有这样,才能向人民群众表明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不可动摇的决心,才能消除腐败现象带来的消极影响,才能遏制住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也才能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研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努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水平。对于查办的每一个案件,都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同时,要实事求是,把握好党的政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使查办的每一个案件,都起到惩治腐败、教育干部的作用。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上,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此,一要认真解决当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刹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不良风气,认真解决在农村征用土地、城镇拆迁、企业下岗职工安置和支付农民工工资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二要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这些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职能部门,针对不同时期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有些问题仍屡禁不止,如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农民负担过重等,人民群众反映仍然比较强烈。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要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基层干部处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第一线,整天和群众打交道,他们的作风如何,直接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和基层政权的稳固。近年来,一些基层干部存在的一些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如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这些问题都必须进行认真整治。总之,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纠正侵犯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时排除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更多地感受到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以求真务实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紧紧抓住教育、制度、监督这三个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一是加强教育。要坚持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形成方方面面抓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领导干部增强纪律观念,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二是健全制度。要按照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建立起适应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中国特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要通过加强法制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各个环节之中,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反腐倡廉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三是强化监督。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有序开展,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推进“四项改革”、完善“四项制度”、深化“三公开”。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易发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不健全是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以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四项改革”为重点,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为延伸,以政务、厂务和村务“三公开”为保证,进一步从治本和抓源头的角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四项改革”。“四项改革”的核心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当前的工作重心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施行为契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等。二是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四项制度”是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的延伸,也是对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深化。当前主要是规范建设工程和政府信息化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认真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行为;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规范产权交易市场,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强规范化管理。三是继续推进“三公开”。“三公开”是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的重要保证。市(地)级政务公开要全面推行,县级和乡(镇)政务公开要在规范和提高上下功夫,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也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厂务公开要与企业改革结合起来,向企业的深层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要与村民自治结合起来推进,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务公开中的主体作用。
  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最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成效。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地抓好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人民。
(摘自《求是》2004年第6期 作者:中央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