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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发布日期:2006年01月12日 阅读次数:

  

——深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本刊评论员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败,党的十六大再次把坚决防止和反对腐败作为全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出来。为贯彻十六大精神,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央纪委则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确定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思路。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务必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腐败是国之大敌,党之大敌,民之大敌。党风、政风的好坏,事关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这是证之古今中外兴亡历史的一个铁律。中国历史上一个个王朝的覆灭,世界历史上一个个帝国的崩溃,当今世界一些长期执政的政党的下台,无不与人心向背的变化有着根本的关系。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告诫全党同志:“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艰巨、长期而又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首先要看到,当前反腐倡廉的总体形势是好的。我们党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经过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与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是密不可分的。在成绩面前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同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有些消极腐败现象仍然突出,新的消极腐败现象还在滋生蔓延。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以权谋私、贪图享乐、骄奢淫逸、贪赃枉法等现象,还远未消除,人民群众对此很不满意。由于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方面的制度还不健全,各种腐朽思想文化根深蒂固,脱离群众的危险依然存在。这就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反腐倡廉的任务依然艰巨。我们既要看到主流,增强信心,又要正视问题,提高警惕,增强忧患意识,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多年来,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这是需要发扬光大的。但是,面对新情况,针对新问题,必须把继承经验与不断创新结合起来。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就充满着创新的精神。在指导思想上,提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战略方针上,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在政策措施上,提出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总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
  加强教育,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在一定意义上,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方面出问题,是腐败的根子,思想道德防线是抵御腐败的第一道防线。解决腐败问题,首先要致力于解决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要特别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艰苦奋斗、居安思危、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教育,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牢记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两个务必”,清醒地看到激烈的国际竞争给我们带来的严峻挑战,清醒地看到我们肩负的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忧患意识,磨炼意 志,提高境界,保持情操,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
  发展民主,是解决制度问题的关键。清正廉洁是以完善的民主制度为基础的。凡是腐败丛生的地方,必定是民主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与发展党内民主紧密结合起来。以保证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同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健全法制,是反腐倡廉的有力保障。加大治本力度,迫切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明确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各级党政部门也要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制定和落实防治腐败的规章制度。防止腐败,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惩治腐败,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腐败分子,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彻底查处、严惩不贷。
  强化监督,是权力制约、防止腐败最为有效的方式。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要按照十六大精神,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监督的形式有多种,都需要不断强化,而群众对干部、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尤其需要强化。多种多样的腐败问题大多出在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身上,这就迫切需要下级组织和党员履行党内平等监督的职责。要切实保障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群众监督对保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防止以权谋私具有基础性作用。只有不断强化群众监督,才能真正做到依靠广大群众,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必须不断健全群众监督的具体制度和形式,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评议、质询听证等民主形式,健全举报制度,认真办理举报事项,保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舆论监督,等等。
  创新体制,是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的迫切需要。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各种腐败现象,大多是在体制转轨过程中发生的,带有明显的体制性特征。正是体制的失范和漏洞,为腐败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因此,对腐败而言,只有创新体制,才能釜底抽薪。要着重抓住那些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特别要搞好人事、财政、分配等方面的体制改革与创新。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堵塞漏洞,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的原则,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制度上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积极推进垄断行业的改革,从源头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克服垄断引发的腐败现象。
  党的十六大、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纪委二次全会,进一步指明了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方向和原则。大政方针已定,关键在落实。我们要坚定信心,努力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摘自《求是》2003年第5期)